财贸管理分院将试行学分制

发布时间:2005-10-14浏览次数:471

  新学年伊始,财贸管理分院会计专业以学分制改革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初步设想是以学生的学习总课时为基础,按周课时作为学分基数,确定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取得的总学分。将总学分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学分,主要由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的学分组成,对基本学分,学生必须考试合格后取得;第二部分为考证学分,针对会计专业在学习期间应取得的各种证书,确定每一项证书应得学分,学生经考证合格取得考证学分;第三部分为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爱好,在本分院范围内选课,经考试(考查)合格,取得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总数后,可申请提前参加工作,待规定修业年限届满后,办理毕业手续,取得毕业证书。对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能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结业或经本人申请延长学制,但延长学制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 (财贸管理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