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规划办的相关精神,基地课题属省规划课题。
经专家评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 等11个研究中心为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国浙江史”、“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扶持型研究中心为有利于“文化研究工程”文献集成研究项目的实施,将浙江大学“文献集成编纂中心”纳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其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视同其他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2。
关于做好201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
现将201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浙江当代发展和基地的学科优势,按照“抓重点、入主流、上水平、出特色”的方针,凝炼研究方向,谋划研究布局,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注重具有浙江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科研高地和学术梯队,培育当代“浙学”特色和优势,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2.课题性质
立项的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为省社科规划课题。
3.课题指标
2011年度基地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本次课题申报过程中,要十分强调开放性。每个基地原则上立项5项课题(2项重点、3项一般),其中由基地依托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得低于1/5,否则将影响基地课题立项数。
4.课题申报
2011年度基地课题在各基地依托单位领导下,各基地具体负责受理。各基地可以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另行拟定并发布基地的课题申报通知。
基地的课题申报通知中,必须公布本年度课题指南或研究方向,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并在“浙江社科网”、基地依托单位网站、基地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基地课题和基地内部自立课题可以同时申报,但通知中必须说明两者在性质、评审程序、经费支持、管理等方面的区别。
5.课题评审
2011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①第一轮初审由基地依托单位会同基地共同负责。每个基地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基地依托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的不得少于总数的1/3。如基地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数及依托单位以外学者申报的课题数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立项课题数相应递减。
②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第二轮评审与各基地期中评估一并进行,由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评审要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基地或评审专家如被查实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或收受贿赂、泄密等影响评审公正性行为的,省社科联将视问题严重程度,对主要负责人或基地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审意见无效、取消课题立项资格、取消专家评审资格、终止基地的评审委托等处分;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6.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必须同时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所属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基地可以自行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民管(科研)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地配合并备案。
课题资助经费由基地拨付,拨付标准、拨付方式依据各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
7.有关要求
①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等)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②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基地对研究时限有特别要求的,须在《汇总表》中注明)。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8.基地上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鉴于基地的专家期中评估时间为9月-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省社科联民研处与各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协商确定。因此,基地课题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请各基地合理安排好申报、第一轮初审和专家评估时间,按时将以下材料上报省社科联民研处:①初审情况报告(包括:评审方式、评审时间、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②《2011年度浙江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含基地申报课题一览表、初审入选课题名单,附电子文档);③初审入选课题《申报表》1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8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jssklmgc@163.com。申报表和活页一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课题申报表及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联系电话:0571-87057484、87053182、87057483;
联系人:刘东、刘婵娟、林娟;
通讯地址(EMS快递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楼省社科联民管(科研)处 (邮编:310025);
办公地址(非EMS快递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研究所大楼508室(邮编:31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