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丽水市科技专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9浏览次数:2064

各位老师:
      现将《关于公开征集丽水市科技专家名单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符合要求的老师积极按文件要求填好相关表格,并与3月23日前发至ls2772115@lszjy.com,同时交纸质稿二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至科研处。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开征集丽水市科技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市科技管理和决策咨询中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名单,成立丽水市科技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征集范围
      丽水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及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
      二、专家入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5年以上,熟悉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能正确把握项目的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战略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承担评估、评审和咨询等工作;
     (四)年龄一般应不超过 62周岁,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至 65周岁;
     (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六)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三)、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条件可适当放宽至 65周岁或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申请入库的专家请填写《丽水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和《申请表》电子版,于3月 27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计划处。
       四、专家的入库与使用、管理
       提交申请的专家经我局审核批准后,将入我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的专家可参与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开展的科技咨询或科技项目评估、评审、验收、鉴定、科技招投标等活动。今后我局及各直属单位的各类科技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并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与考核。
联系人:汤华伟朱素娟
联系电话:2138079 2159472
邮箱:zhusuj@163.com

丽水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