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现将丽水市科技局关于少部分的项目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项目验收、结题逾期处理建议的文件转发如下,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逾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市级科技计划资源的配置,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绝大多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都能够按时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并及时验收和级题。但是还是有少部分的项目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项目验收、结题逾期。经清理,市本级逾期未验收项目共有60项,逾期未结题项目共有134项,具体项目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结题均按《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0号)、《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1号)执行。为给逾期未验收、未结题项目创造条件,准备验收和结题资料,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0号)、《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1号)对项目验收、结题的程序、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希望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承担起项目的管理责任,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共同维护好项目管理的诚信制度。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的总牵头人要及时整理好验收、结题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验收或结题,切实承担起项目责任人的作用。
二、逾期未验收、未结题项目在2013年1月1日前完成验收和结题的,按正常完成项目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严肃项目验收、结题管理的刚性约束,规定到2013年1月1日还未完成验收和结题的,按上述生效的两个文件管理,列入项目诚信黑名单。
三、极少数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承担于2012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报我局计划处审批,但延期不超过6个月。
附件:1.市本级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市本级逾期未结题项目清单。
联系人:徐菁 联系电话:2110392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