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两富”浙江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全省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现就做好201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以贴近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全省法治建设实践、贴近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为切入点,找准问题,选好主题,努力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对策建议,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理论保障。
二、立项原则
采取自行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实行匿名评审制。
三、课题申报范围
按照省委、省政府今年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结合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重点方向和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由申报者自行拟定申报题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材料应符合上述一、三项规定要求;
(二)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职务,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
(三)课题组成员应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需要交叉学科研究的课题部分成员可例外),并具有相应的法学研究能力;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浙江省法学会课题至今尚未完成的;
2、因未完成本会的研究课题,属受“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会课题”处理时限内的。
五、申报办法
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和课题设计(活页)一式六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发电子邮件到254942330@qq.com。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6日截止。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韩敏 ,联系电话908882,68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