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扶持和培养我市社会科学人才,持续推动丽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能力的社科青年人才,加强我市社科人才梯队建设,推动优秀青年才俊脱颖而出,市社科联决定开展“丽水市社科新秀”申报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选对象
申报推选的社科新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活跃在全市各个领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推选条件
申报推选的社科新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学术功底扎实,创新能力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优秀青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论文一等奖(第一获奖人);
2.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一获奖人);
3.近年来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5. 主持并完成过厅市级(含市级)以上2项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厅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部门采纳(第一作者)。
要提交相关复印件1 份:身份证、学历、职称、获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证书、参加省级研讨会获一等奖证书,获市厅级立项课题结题证书等。
三、申报推选程序
申报推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并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推选,填写《2014年“丽水市社科新秀”申报推选表》一式6份(纸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54942330@qq.com。
四、申报推选时间
申报推选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止。
五、申报推选结果
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推选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召开评审会议,评出“丽水市社科新秀”30名,予以发文公布。当选的“丽水市社科新秀”将列入市社科联组织的人才培养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