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1914


根据上级通知,现开展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可推荐申报1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含高校和基础教育等)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1)。

(二)4月5日前,申报人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

1.《申请书》、《申请书活页》纸质稿各2份。

2.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申请书》、《申请书活页》电子稿,每份电子文档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九游网页版·官方版在线入口-张三-J-D(活页)”表示我院张三老师-职业技术教育-教育部重点课题的活页表。

3.《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稿,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6。要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其它

所有文件可在本页末端下载。

科研处电子邮箱:lszykyc@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如“张三全教规课题申报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徐颖乾13906788122(688122)



2016全教规申报通知.zip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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