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2024

为加强瓯江文化建设,繁荣文学创作,力求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进一步推动丽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2017 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小说专题)”,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丽水市作家和业余作者

   二、征稿范围:小说

   三、征稿要求:

     1. 作品必须是201510月至20179月期间创作的新作。  

     2. 个人投稿份数:长篇不超过 1 篇,中篇不超过 2 篇,短篇不超过3篇,每人投稿总篇数不超过3篇。

     3. 要求:内容健康,贴近生活,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4. 作品一律采用 A4 规格的纸张打印份(其中1份写清楚作者姓名、电话与地址,另 3 份隐去作者姓名与通联);同时请将作品电子稿发至邮箱:lishuiwenxue@sina.com  

     5. 信封及电邮请注明“2017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字样。

     6. 投稿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处州艺苑《丽水文学》编辑部(仓前菜场垃圾中转站正对面),邮编 323000 

     联系人:叶丽隽,电话:2153891  2091747 

     7. 征稿时间: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 20日止。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三个奖类。长篇小说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中篇小说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短篇小说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大赛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分别颁发稿酬和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其中:  

    1.金奖:长篇8000 元、中篇 5000元、短篇3000元;

    2.银奖:长篇 5000 元、中篇 3500 元、短篇2000 元;

    3.铜奖:长篇 3000 元、中篇2000元、短篇1000 元;

    4.优秀奖:长篇 900 元、中篇 600元、短篇300元。

  七、作品评审: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作家组成评委会,评审工作从2017 年的9月底开始至 12 月结束,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结果报经大赛监审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和公布;评委及大赛监审组等工作人员的作品一律不参加比赛。希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丽文联(2017)5号关于举办“2017年丽水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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