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在申报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和团队积极申请,我校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联系人:叶翔,电话:13625883122(583122)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 号)和《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丽委人〔2012〕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及名额
在丽水注册的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企业不参与)中,从事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创新团队,特别是在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或区域产业集群中起引领作用的技术创新团队。第二批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名额为5个左右,将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初选候选团队中产生。
二、推荐申报条件
根据《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丽委人〔2012〕6号),申报第二批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二)具备一定规模和结构合理、稳定的创新团队。有合理的专业、年龄、梯队结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 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团队成员具有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创新思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三)团队研究方向符合产业和社会发展要求。属于我市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或开展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具备较好的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一般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学科、重点项目、企业研发中心或产学研合作平台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创新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按管辖权限,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或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报送《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一式5份和相关附件材料1份。团队所在企业及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各县(市、区)科技局、丽水经济开发区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上报的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初步名单。
(三)评审及公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市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四)公布命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开展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是我市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搭建聚才用才平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坚持推荐条件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五、材料受理。丽水市科学技术局综合处510办公室,联系人:林俊蕾,联系电话:0578-2138609。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
网址:http://kjj.lishui.gov.cn/Content.aspx?ID=2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