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丽水市“创新引领”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经学校研究,推荐李跃亮老师参评市“创新引领”突出贡献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至8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联系电话:2296339(科研处)
2296456(纪委)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