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校内自主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11-06浏览次数:10

校级课题结题材料.zip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材料.zip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格.zip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半年校内自主结题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校级科研课题不含校级教改课题、课程思政课题);

   2.校级专项课题(包含思政专项、校园建设专项);

   3.省教育厅一般课题(含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

   4.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含人工智能专项)。

 二、结题要求

1.结题发表需要已被国内主流数据库检索,优先鼓励知网、万方等数据库收录;不接收期刊社电子清样。

2.论文发表需在期刊上明确标注相应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否则不具备结题资格。

3.若文章作为该课题的结题成果,课题需放置在第一顺位;如该课题没有在第一顺位,请填写成果使用范围承诺书,承诺该成果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结题成果使用。

4.所有项目结题均需要提供不少于3500字的结题报告,内容不可与申报书重复率过高。

5.请严格按照结题报告的格式要求、内容进行撰写,保证每个部分内容详实。

三、结题材料

(一)校级课题结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摆放打印。请注意,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仅用回形针固定即可,先送行政楼807初审,页码先不标。初审结束、待全部修改好后,校级课题的结题表,再拿去经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免多次修改造成反复盖章。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校级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汤老师钉钉

省教育厅一般课题结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并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打印后用回形针固定即可,先送行政楼807初审,页码先不标。初审结束、待全部修改好后,校级课题的结题表,再拿去经二级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免多次修改造成反复盖章。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省教育厅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汤老师钉钉。

(三)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

 1.按照相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附件)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并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打印后用回形针固定即可,送行政楼807初审,页码先不标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省高等学会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汤老师钉钉

时间安排

1.校内自主结题提交材料提交初稿时间:

202511611月21日(逾期不受理)结题材料必须在11月21日前完成初审、全部修改及最后定稿,逾期恕不受理。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