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7作者:系统管理员被阅览数:2524次
各部门、二级学院、院属公司:
根据丽人社〔2019〕28号文件,现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审批表》(附件2,纸质每人1份,粘贴1寸电子版照片后,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其中本次提高享受类别和新增享受津贴对象表格后附本人职称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1份。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1份)。
3.《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信息采集表》(只需新增享受津贴对象至人事处现场填写)。
4.《审批表》、《汇总表》的填写,请严格按填表说明(填表说明见附件4)要求认真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需重填。
5.时间:3月15日前交学院人事处(行政楼718室)。
6.注意事项:①《审批表》有变动,请从附件2重新下载;②认真阅读丽人社〔2019〕28号文件
附件: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4.填表说明.doc
人事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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