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丽职院办〔2016〕11 号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我校启用新的的科研业绩计分方法,为保证业绩分计分正确和完整,自本学期起,科研业绩分采取教师个人填报,二级学院初步审核,科研管理和地方合作处确定审核的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教师下载科研业绩分上报表和项目分配表,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后电子表发给分院教学秘书,同时上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著作、教材只需原件)给分院办公室进行审核。
2.注意事项
(1)科研业绩分项目分配表需打印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分配,如无分配表,所有业绩分将全部记给项目负责人。
(2)17年1月1日前的成果采用原有计分方法(丽职院办〔2014〕18号文件,下载地址/site_kyc/contents/280/15080.html),
17年1月1日之后的成果采用新计分方法(丽职院办〔2016〕11 号文件,下载地址/site_kyc/contents/280/24858.html),具体可参见上报表说明。
3.双肩挑教师请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稿交行政楼807科研处二,邮箱174553293@qq.com。
